湖北消费券如何使用商场券?湖北消费券可以在支付宝、微信、美团领取,很多玩家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消费卷,然后给大家带来湖北消费券商场券使用方法一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北消费券商场券的使用范围
商场消费券面值
38元、68元、128元。
使用条件
实际消费金额必须达到消费券面值的3倍以上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付款后自动核销。
使用范围
第一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于百货、购物中心、家电店、家居店、手机店、服装鞋帽店等。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优惠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购的购物中心优惠券、超市(便利店)优惠券、餐饮优惠券三种优惠券无限类型,所有商店和营业场所无论行业类别如何,都可以适用于所有三种优惠券。
使用时间
限7天内使用,过期作废。
第二轮湖北消费券(普通优惠券)于9月30日和10月7日分两批发放。该公告称,该批暂时按照原计划执行。如果在10月中下旬增加发行,湖北省商务部将通过官方网站提前向公众公布。理论上,这一轮优惠券活动的优惠券时间可以从24小时延长到4天。也就是说,从优惠券发行日起计算的4个自然日内,如9月30日,优惠券发行的截止日期为10月3日24:00,等等。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延长抢券时间是为了方便省内消费者返乡、旅游时抢券、用券。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根据市州区域分为17个分会场,所有轮次湖北消费券(普通优惠券)发放时,消费者根据当时的手机定位在市、州地区领取优惠券。根据公告,10月3日24时前,省内消费者已在甲市州抢取优惠券。到达乙市后,如果当地有剩余优惠券,他们仍然可以获得优惠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消费券仍然不支持消费者从甲市州抢到乙市州。
7日有效期从发放日计算
本次湖北消费券(普通优惠券)所有批次的验证时间为7天,9月30日至10月6日24时,10月7日至10月13日24时。省商务部提醒说,有效期是自优惠券发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而不是自优惠券发行之日起计算。即使在10月3日收到9月30日发行的优惠券,有效期仍为10月6日24时。
红包池较大 本轮优惠券的实际金额和数量为本轮优惠券和上一轮未核销优惠券的总和。资金金额较大,同比发放的优惠券金额较大,数量较多,更能满足十一黄金周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省商务部提醒:涉及湖北消费券省商务厅将在官网首页湖北消费券统一发布工作区公告,敬请关注。